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70373-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警械装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18 16:48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xxgg/zbgg/2026/6/d1e244db7bff4062be022bc57b97bc22.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邀请 5.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合同所列全部商品,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抽样检验。 现更正为: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合同所列全部商品,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抽样检验。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1.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合同所列全部商品,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抽样检验。 现更正为: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合同所列全部商品,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抽样检验。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第2项

针对单警催泪喷射器(C1型)、伸缩警棍(加强型)、伸缩警棍(便携型)技术参数中标注“#”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电子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针对喷射长警棍技术参数中标注“#”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电子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无对应检测项或检测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满足。 现更正为: 针对单警催泪喷射器(C1型)、伸缩警棍(加强型)、伸缩警棍(便携型)、喷射长警棍技术参数中标注“#”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电子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4)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二、评标标准-技术参数响应

根据投标文件对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方式:孔警官,010-65223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院凯奇大厦B座9层 联系方式:刘思雯、张鑫,010-84045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雯、张鑫 电 话: 010-8404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