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5]HL[GK]2026001 项目名称:政和县镇前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40,700.00元 采购包1(政和县镇前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 3,540,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40,7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5,407.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52302-冷库制冷设备 政和县镇前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 1(批) 否 符合冷库设备验收行业标准 3,540,7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8-10 至 2026-08-1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03 08:3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福建省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镇前镇镇前村西街100号 联系方式: 153 5900 2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71号皇岛中环F夹层S19单元 联系方式: 13809583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女士 电话: 1380958347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0日 相关附件: 政和县镇前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350725]HL[GK]202600120260807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