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FCG--202600038 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118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320000,400000,260000,200000 元 采购需求: 包别1 包别 名称: 第1包:护理部心电监护仪 预算金额: 320000 元 数量: 40 简要描述规格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第1包:护理部心电监护仪,数量:40台,预算金额:3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 包别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包别2 包别 名称: 第2包:儿科新生儿监护仪 预算金额: 400000 元 数量: 5 简要描述规格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第2包:儿科新生儿监护仪,数量:5台,预算金额:4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 包别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包别3 包别 名称: 第3包:介入科心电监护仪 预算金额: 260000 元 数量: 4 简要描述规格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第3包:介入科心电监护仪,数量:4台,预算金额:2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 包别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包别4 包别 名称: 第4包:麻醉科多功能监护仪 预算金额: 200000 元 数量: 2 简要描述规格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第4包:麻醉科多功能监护仪,数量:2台,预算金额:2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 包别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别 1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包别 2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包别 3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包别 4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别 1 : 3.1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3.2 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

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

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4 本项目所投产品中,如有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不适用招标文件中关于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生产许可及产品注册、备案等相关资格要求; 包别 2 : 3.1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3.2 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

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

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4 本项目所投产品中,如有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不适用招标文件中关于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生产许可及产品注册、备案等相关资格要求; 包别 3 : 3.1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3.2 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

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

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4 本项目所投产品中,如有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不适用招标文件中关于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生产许可及产品注册、备案等相关资格要求; 包别 4 : 3.1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3.2 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

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

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4 本项目所投产品中,如有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不适用招标文件中关于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生产许可及产品注册、备案等相关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至 2026年08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 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01日 09点30分 (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 1.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投标活动; 1.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详情参见“徽采云”平台供应商注册与配置手册“第2章入驻操作流程”(https://sitecdn.zcycdn.com/f2e-assets/a2d7b18f-adb6-47d9-8fb3-cb8632b8fffc.pdf?utm=a0017.b1884.cl28.topic.1a7c2150533811ed990f05d85dda49f6);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其他-供应商CA驱动下载-安徽省各市CA办理服务指南(已有安徽CA和翔晟CA无需重复申领);安装“徽采云”投标客户端----前往“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专区”进行下载并安装(http://www.ccgp-anhui.gov.cn/anhuiCategory15/anhuiCategory119/9396667.html); 1.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CA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徽采云投标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制作和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1.5投标文件的上传:使用CA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中选择项目,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jmbs); 1.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和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 1.7“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具体操作指南:详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学院-电子交易系统学习专题-供应商-操作手册。 1.8 CA问题联系电话:安徽CA 400-880-4959;翔晟CA 0551-68105136。 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4.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综合区域医疗中心蚌埠医院(蚌埠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龙华路633号 联系方式: 桑老师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 1885517763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鲍忠然 电话: 1885517763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二次)(发售稿)-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pdf 235.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