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78915-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2026年度通用公用经费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07 09:37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xxgg/zbgg/2026/8/dffdb82f43c842db8db1f228caac96c5.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中“注”的内容修改为

注:本采购需求中共分为“★”、“▲”及未标记的指标要求。 1.本采购需求中“★”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有负偏离将导致投标人投标文件被拒绝。具体要求如下: ①招标文件中对“★”项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②招标文件中对“★”项证明材料没有明确要求的,可以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技术规格书、产品彩页、系统截图、产品照片等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本采购需求中“▲”项仅为重要打分项,如有负偏离不会导致投标人投标文件被拒绝。具体要求如下: ①招标文件中对“▲”项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②招标文件中对“▲”项证明材料没有明确要求的,可以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技术规格书、产品彩页、系统截图、产品照片等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本采购需求中“未标记”指标为一般项指标,如有负偏离不会导致投标人投标文件被拒绝。“未标记”指标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采购需求偏离表》,如涉及打分,以《采购需求偏离表》中的偏离情况为准进行认定。 4.各类货物采购数量见上表,下文技术要求除特殊规定的,均为对每一套/台仪器设备的要求。 ★5.若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则供应商须具有所报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文件,该授权文件由生产厂家或其在国内的授权代理商出具,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协议、长期合作协议、销售代理协议或授权书等类似文件,具备上述文件之一即可。 更正日期:2026-08-12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10-58516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邱羽翰、刘晴、刘姗姗、尹皓,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羽翰、刘晴、刘姗姗、尹皓 电 话: 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