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6ANNFZ001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 6 年 7 月 3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 202 6 年 7 月 9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问 1:招标文件中人员配备“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⑴、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2分;三级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1分。⑵、具有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建议修订为: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 ⑴、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2分;四级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1分。⑵、具有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修订理由: 1.调整物业管理员证书计分标准,适配行业现有持证人员水平,契合日常物业综合管理需求;2.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与物业应急处置工作高度相关,同等具备岗位适配能力;拓宽持证加分范围,避免资质限定过窄,让更多符合实操需求的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回复 1:本项目服务地点分散,服务内容多,完成时效性要求高,管理难度大;对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其他人员当中已要求有该资格证书,故项目经理不设置该资格证书,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未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2:招标文件中人员配备“5、其他人员(以上人员除外)具有三级及以上保安员(师)或保卫管理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3分。” 建议修订为:招标文件中人员配备 “5其他人员(以上人员除外)具有四级及以上保安员(师)或保卫管理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3分。” 修订理由:公安现有保安员相关职业资格已停考,市场多留存四级证书,下调计分等级至四级,贴合行业持证现状,拓宽投标企业参评条件,保障充分竞争。 回复 2: 公安机关对安全保卫的要求较高,对应急处置、治安防范、队伍管理能力和物业服务履约能力高度相关, 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未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3:招标文件中荣誉部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劳动保障方面或劳动关系方面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建议修订为: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劳动保障方面或劳动关系方面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修订理由:适当放宽荣誉认定起始时间,拉长荣誉有效周期,给予经营规范、劳资管理优秀的企业更多展示机会,营造公平充分的投标竞争环境。 回复 3:设置2023年以来1月1日以来,是为了考察近几年的管理水平,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未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庐江县公安局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泥河路 2号 电 话: 0551-66274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 0551-87011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负责人 : 缪梨华 电 话: 0551-87011301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