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项目前期调研与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中标(成交)金额:5,215,000(元) 评审总得分:91.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项目前期调研与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项目前期调研与实施方案采购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项目前期调研与实施方案编制,主要包括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整理、前期基础调研、分析评价与适宜性分析,数学模拟和物理模型试验技术论证、实施内容与措施制定,工程资金测算和效益分析,技术方案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申报申报技术服务等。 服务要求:各项工作需符合前期调研实际,按照申报要求和国家各项标准规范执行,技术专题做好支撑,深度需满足申报要求。按申报要求,按时提交《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项目实施方案》1份、项目边界范围的矢量数据等,配合开展申报、评审与答辩、修改等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项目中标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履约验收程序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形成履约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鹏飞、刘萍、高靖、唐旭(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项目前期调研与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7,96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9号 联系方式:0427-2283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0427-287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27-287533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60717-招标文件-调研与实施方案--最终.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