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18736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毕节市中医医院普通耗材 A 包 项目序列号: B-20260729-000195-5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 第三章 3.5.3.2《投标总报价书》的内容(4)开标一览 (4)开标一览:按《招标文件》“附件6” 指定格式填写,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及单位对每个产品(耗材)投报单价且不得高于对应产品(耗材)的最高限价(单价),整个目录清单中价格须为统一一个优惠比率(报价审查); (4)开标一览:按《招标文件》“附件6” 指定格式填写,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及单位对每个产品(耗材)投报单价且不得高于对应产品(耗材)的最高限价(单价)。(报价审查); 2 招标文件 第九章附件3:采购需求清单 特别提醒:2.3.5 2.3.5 特别提醒(须整包满足):①此次报价各项采购品目均以 1 为数量填报单价且不得高于对应最高限价(单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并不得漏项(须整包满足),填报报价书时须以所有产品(耗材)单价之和作为报价【整个目录清单中价格须为统一一个优惠比率,例如:整个目录清单中综合单价之和限价为 3800 元,中标单价之和为 3500 元,计算下浮比例公式为:( 3800-3500 ) /3800*100=7.89 ( 换 算 优 惠 比 例 为 100-7.89=92.11% ) , 3800*92.11/100=3500,目录清单中各项单价均应乘以 92.11 除以 100 方可计算出对应项优惠后价格再相加得出中标产品(耗材)单价之和】最多保留两位小数点,请各投标人(投标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写。中标后按各项中标单价进行配送,据实结算。 2.3.5 特别提醒(须整包满足):①此次报价各项采购品目均以 1 为数量填报单价且不得高于对应最高限价(单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并不得漏项(须整包满足),填报报价书时须以所有产品(耗材)单价之和作为报价。中标后按各项中标单价进行配送,据实结算。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以本次澄清通知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毕节市中医医院 地 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毕南路32号 联系方式: 0857-830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开行路鑫鼎半山二期B组团6幢4层商铺(如意楼楼上) 联系方式: 13765859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6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杨、李荣 电 话: 1376585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