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C260807STCG078G 项目名称:汕头海关外马路20号第一宿舍大院4栋5-6层修缮项目 预算金额:131.00179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1.0017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汕头外马路 20 号第一宿舍大院 4 栋 5-6 层的综合修缮,改造覆盖公共梯间、通道、房间等空间,同步配套给排水、电气两大工程全面升级。项目兼顾破损修复、美观翻新、居住实用、水电安全四大需求,全面提升 5-6 层宿舍居住环境与使用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至 2026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 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 (1)线下获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当在上述文件获取时间内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汕头分公司)】现场报名登记且缴纳标书款后获取招标文件(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2)线上获取:将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zcst01@163.com),资料审核且缴纳标书款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汕头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5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 〕 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2 )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3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4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更换资质证书前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 6 )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或综合类 C3 )。 ( 7 ) 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 领取了招标文件 。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9 )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包、分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4号 联系方式:郑同志 0754-88078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2楼215号房(汕头分公司) 联系方式:纪工、吴工 0754-87277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同志 电 话: 0754-8807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