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1127263140010000011-浙鼎景招【2026】102号-1

二、项目名称

景宁县城西区块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投标报价:455757(元)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05-1211室) 8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景宁县城西区块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景宁县城西区块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总工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包含项目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产权证办理、整体移交阶段及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永丽,毛克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余晓勤,朱辉辉,饶毅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68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景宁县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2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科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8-5610079 质疑联系人: 梅雪艳 质疑联系方式: 0578-5610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水市丽水M创新中心A幢7楼(桂语兰庭小区南侧) 传 真: 0578-2136628 项目联系人(询问): 施锦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645880327 质疑联系人: 林素琴 质疑联系方式: 1390678324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 传 真: 联 系 人:夏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1219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250.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