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N5106232026000091

二、项目名称

龙台镇大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钭进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白江区创新路878号 2,407,200.00元 90.1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钭进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270900 A02270900 粮油作物和饲料加工设备零部件 龙台镇大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1(项) 2,407,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小峰(采购人代表) 、 谭红川 、 王家国 、 蒋继承 、 刘亚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以下1.5%;100-500万1.1%;按以上标准下浮2%)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986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 2.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中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8-7251726,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路38号。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江县龙台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中江县龙台镇人民北路123号 联系方式: 0838-7181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鑫磊邦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39号凯信·高新大厦15楼1517号 联系方式: 0838-2233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先生 电话: 0838-2233277 四川鑫磊邦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3日 相关附件: 龙台镇大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N510623202600009120260724002)-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钭进科技有限公司).pdf 报价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