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100264080190000012

二、项目名称

城市河道应急引配水监测设施设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4710000(元) 浙江普丰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西城博司4栋4层401室 9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城市河道应急引配水监测设施设置项目 城市河道应急引配水监测设施设置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芳,邱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施洁,樊晓丽,李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杭州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价费(2003)148号)的65%收取;造价咨询服务费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的6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4657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地 址: 杭州市香积寺路30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吴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5866229 质疑联系人: 俞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5866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顺福商务中心3幢10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季晓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395828515 质疑联系人: 季晓瑾 质疑联系方式: 1539582851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 附件信息: 城市河道应急引配水监测设施设置项目发布版(3).docx 240.6K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 11.2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98.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