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000-04009 项目名称:辽阳市救助管理站受助人员生活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0000.00 最高限价(元):47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对辽阳市救助管理站受助人员提供生活救助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年服务期结束后,若服务良好,经招标人考核认可,履约期满后可续签合同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6日23时59分至2026年08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人可自愿将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 2.(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及报价信息确认时限: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及报价信息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投标人需对已解密的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明确是否有异议;如有异议,须在系统中说明异议原因,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价信息,将视为无异议; (3)唱标环节确认时限:在唱标环节,各投标人需在15分钟内对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信息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对唱标环节无异议。 投标人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他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投标人自愿递交加密备份文件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加密备份文件,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民政局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 0419-2980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协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438号二楼 联系方式: 0419-3734422 邮箱地址: lyxczbdl@163.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 账户名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晓云 电 话: 0419-37344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