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482267190130000021-JXQQPHC-2026-010(1)

二、项目名称

港区公安分局智慧监控平台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646048(元) 嘉兴临港科技创新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中山东路188号1幢701内706室 87.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港区公安分局智慧监控平台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港区公安分局智慧监控平台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国民,蔡海通,阮卫杰,丁安,林月中(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不足7000元按7000元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 地 址: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3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任春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750786116 质疑联系人: 林月中 质疑联系方式: 13750786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10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江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3-85126112 质疑联系人: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 0573-8512611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天妃路398号 传 真: 联 系 人: 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623733 附件信息: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447.5K 中小企业声明函 425.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