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 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6CGSX00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 年 7 月 2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第 33 项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中的第 3 条“ 3. 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 2020 〕 1668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 2022 〕 55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参加评审”现变更为“ 3. 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 2020 〕 1668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 2022 〕 556 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 、 原采购文件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中项目名称 “2026 年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 现变更为 “ 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 ; 3 、原采购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中第十一项“如遇不可抗力如学校搬迁入新校,校区管理统一整合,则按实际服务时长据实结算。” 现删除。 更正日期: 2026 年 7 月 8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寿县寿春镇 联系方式: 0554403545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寿县寿春镇南关社区 联系方式: 18715686970 、 0554275199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文柱 (采购人代表)、孙唯(代理机构) 电 话: 05544035455 、 18715686970 、 05542751992

五、附件

1. 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一次)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