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25]HSZB[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春县坑仔口镇环境卫生保洁转运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实质性条款】★(二)人员及设施配备要求更正为: 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配备要 求 机动车必须配备要求 电动保洁车 管理人员 道路清扫和保洁作业人员 垃圾转运车 农用小型运输车 项目负责人 日常巡查管理人员 ≥1人 ≥1人 ≥ 25 人 ≥1辆 ≥5辆 ≥5辆
二、招标文件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实质性条款】(四)保洁作业基本要求★1、总体要求更正为★1、总体要求: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市、具、镇卫生考评标准和要求,确保做好项目范围内镇区、村庄、道路、河流等地方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小广告清理、公厕及周边环境、垃圾桶、垃圾池、各个公园以及生态水系步道的管护及周边环境等日常保洁、及时清理转运各类垃圾至永春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县里指定的场所。按市、县、镇相关保洁规定配备保洁(25名)、清扫、转运、管理等人员,配备保洁车辆(电动保洁车5台等),向服务本项目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与劳保用品。按相关法规要求购买保险等。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工作环节的内业台账、场地消毒及设备管理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
三、招标文件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序号8
★其他 要求的内容 更正为:1、项目分为36期支付,中标人完成每月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后,于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等额发票,采购人审查、核实发票金额,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相应服务费。
四、招标文件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 商务要求 12报价要求 更正为: 12、报价要求 12.1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中标人依据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对本项目实施全面管理、自负盈亏。项目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等全部劳动相关事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2.2、本次投标报价须包含人工费(包含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含医社保、加班费、防暑降温费、服装费、年终奖、意外伤害保险等)、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补贴等),工具费(包含但不限于三轮车、大扫把、小扫把、畚斗、铁锹、水桶、抹布、铁勺、洗衣粉等)、机械使用费(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折旧费、保险费、年检费、维修及其配件费、设各燃料费、垃圾桶等)、管理费(包含但不限于办公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场所租赁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及其他费用)、税金(包含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法规定计入环卫经费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利润(包含但不限于环卫作业企业完成清扫保洁任务所获取的合理盈利)以及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 。 12. 3 、 供应商应 为所有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障额度不低于 60万元和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12. 4 、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各项明细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12. 5 、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政策性调整、各种人工、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一旦最终成交,在合同期内上述价格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则视为已含在中标总价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增加任何费用。 12. 6 、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12 .7 中标人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发现中标人将合同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或不按合同约定配备作业车辆和保洁人员的立即进行查处,情况属实的,提前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永春县坑仔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永春县坑仔口镇坑仔口街259号 联系方式: 13600724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3幢420室 联系方式: 13645926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占志秋 电话: 13645926928 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