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61186HG288F 项目名称: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6年度省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救灾帐篷、折叠床): 采购包预算金额: 3,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天篷、遮阳篷、帐篷 救灾帐篷 2,000(顶) 详见采购文件 2,900,000.00 - 1-2 其他床类 折叠床 2,000(张)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90个自然日内交货。 采购包2(充气帐篷):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天篷、遮阳篷、帐篷 充气帐篷 200(顶)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90个自然日内交货。 采购包3(毛巾被、毛毯、棉被、折叠防潮垫): 采购包预算金额: 2,17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毛巾被 毛巾被 10,000(床)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 3-2 其他床上装具 毛毯 5,000(床)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 3-3 其他床上装具 棉被 6,000(床)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0 - 3-4 其他床上装具 折叠防潮垫 750(床)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90个自然日内交货。 采购包4(保暖衣裤、棉大衣、衣服(冬)、衣服(夏)): 采购包预算金额: 2,5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普通服装 保暖衣裤 5,000(套)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 4-2 普通服装 棉大衣 5,000(件) 详见采购文件 650,000.00 - 4-3 普通服装 衣服(冬) 5,000(套)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4-4 普通服装 衣服(夏) 5,000(套)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90个自然日内交货。 采购包5(救灾应急包、家庭应急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 2,62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应急救援设备类 救灾应急包 2,0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1,050,000.00 - 5-2 应急救援设备类 家庭应急包 3,0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1,575,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90个自然日内交货。 采购包6(多功能强光电筒1):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其他照明设备 多功能强光电筒 5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90个自然日内交货。 采购包7(多功能强光电筒2):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其他照明设备 多功能强光电筒 5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90个自然日内交货。 采购包8(外骨骼机械人、发电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 1,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8-1 工业机器人 外骨骼机械人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8-2 发电机 发电机 60(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90个自然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①或②证明材料: ① 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标注验证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该报告须按照《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要求,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取得全国统一验证码。② 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救灾帐篷、折叠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 (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5)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供应商须知”中“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名称“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平台系统固定表述。该条款名称可能与其对应内容,以及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表述不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形时,应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具体内容表述为准。 采购包2(充气帐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 (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5)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供应商须知”中“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名称“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平台系统固定表述。该条款名称可能与其对应内容,以及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表述不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形时,应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具体内容表述为准。 采购包3(毛巾被、毛毯、棉被、折叠防潮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 (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5)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供应商须知”中“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名称“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平台系统固定表述。该条款名称可能与其对应内容,以及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表述不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形时,应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具体内容表述为准。 采购包4(保暖衣裤、棉大衣、衣服(冬)、衣服(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 (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5)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供应商须知”中“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名称“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平台系统固定表述。该条款名称可能与其对应内容,以及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表述不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形时,应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具体内容表述为准。 采购包5(救灾应急包、家庭应急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 (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5)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供应商须知”中“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名称“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平台系统固定表述。该条款名称可能与其对应内容,以及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表述不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形时,应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具体内容表述为准。 采购包6(多功能强光电筒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czt.gd.gov.cn/zfcg/content/post_4497011.html查阅。) (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采购包7(多功能强光电筒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czt.gd.gov.cn/zfcg/content/post_4497011.html查阅。) (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采购包8(外骨骼机械人、发电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