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HBXT-2026-10692 (招标文件编号:HBXT-2026-10692)
二、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部长江通信管理局武汉至南京干线光纤使用权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常青路158号 中标(成交)金额:21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交通运输部长江通信管理局武汉至南京干线光纤使用权采购项目 提供武汉至南京4芯 G.655 长途干线光纤线路,武汉、黄石、九江、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南京等城市中乙方机房至甲方机房8芯(双向共8芯)引接光纤线路,以及武汉至南京1条1G应急电路;在鄂州、阳新、彭泽、东至 4个乙方机房内分别提供一个独立机架供甲方安装设备。对上述线路提供维护服务,对4个安装在乙方机房的甲方设备提供托管服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红、卢孝德、雷红秀、姜影波、向建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文件要求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775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如对本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 联系人:彭佳 接收邮箱: pengjia@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 规定期限 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招标 人/ 招标 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 招标 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长江通信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合作路16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27-82767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联系方式:彭佳18907152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佳 电 话: 1890715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