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闽一十【2026】采购07045 (招标文件编号:闽一十【2026】采购07045)

二、项目名称

莆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天马养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山前仔4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莆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 下浮率(%):23.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莆田市荔城区天马养殖有限公司 莆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 提供食堂食材,负责食材的供应、加工、包装、配送及售后服务等,主要供应食材为大米、粮油、肉类、肉制品、家禽、海鲜、豆制品、调味品、干货、水果、蔬菜等。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和招标人的有关规定要求,且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卫生产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合同期限为1年 中标人按招投标文件、本项目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的质量配送,中标人承诺提供的主副食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等质量标准。中标人提供的食品不得短缺,不得提供三无产品及腐烂发霉、混有异味、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等产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金枝、陈正升、魏麒、郑叶青、高美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预估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94000.00元整,代理服务费按预估总金额的1.5%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9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至2026年08月14日上午09点00分截标时间止,本项目共收到四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经银行查询四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均有到账;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四家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经审查,四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四家投标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经审查,四家投标人的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供应商( 莆田市荔城区天马养殖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 98.5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南门后巷街1498号 联系方式:傅先生0594-2516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4-227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594-22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