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无锡市翠山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13202055570708823 无锡市新吴区锡坤路6-8号 94.24(均分制) 7650447.0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6-2027年度度假区(阳山镇)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 2026-2027年度度假区(阳山镇)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地点位于无锡市阳山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堂运营及管理、食材采购及配送、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阳山镇政府员工数量约400人左右,用餐人数:早餐100人、午餐400人,晚餐(备桌)约15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每天约10人用餐,另有访客工作餐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 所供食材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运营及管理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起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履约期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梦洁、时凯(采购人代表)、汪妮妮、朱曦、钱燕娟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 采购人 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为1.5%;100万元~500万 元 为 0.8%; 500万元~1000万 元 为 0.45%, 并按此基础的 8 0%计取。 3.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4714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人民西路10号 联系人:金唯新、蔡婉琳 联系电话:0510-83959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长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华清创智园6—904 联系人:张
一、汪雪青、朱晴怡、张娜
联系电话:13814867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一、汪雪青、朱晴怡、张娜
电话:1381486739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JSZC-320206-JXCZ-G2026-0004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