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0522269060010000024-ZJXX-2026-060
二、项目名称
长兴县2026年河道清淤整治提升工程(画溪片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1438432(元) 浙江浩翔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太湖大道1366号2101室A区-2 8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长兴县2026年河道清淤整治提升工程(画溪片区) 长兴县2026年河道清淤整治提升工程(画溪片区) 本工程为长兴县2026年河道清淤整治提升工程(画溪片区),河道清淤总长2170.73m,竣后高程0.00m;新建李子园港河道护岸,采用生态砌块护岸型式,总长446.93m;新建桥涵1座,跨度5.0m;新建朱家桥港河道护岸,采用浆砌块石护岸型式,总长222.53m。 90日历天。 杨霞飞 浙233202520251992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扩建,杨奇,张文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 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长和路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088364080 质疑联系人: 张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 15088364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振力大厦6楼6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郭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522136 质疑联系人: 邢美仙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08070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26.08.03长兴县2026年河道清淤整治提升工程(画溪片区).doc 1.0M 中小企业声明函 353.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