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0000263250300000062-ZJ-2642234
二、项目名称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无人驾驶航空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4125150.00(元) 深圳市倍科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市花路13号万利工业大厦三期D座七楼 9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无人驾驶航空器检测能力建设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无人驾驶航空器检测能力建设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 41251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力力,蒋永祥,卢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齐玲娜,蒋水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 1、中标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的60%计取,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计取。 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80日内,中标人将中标服务费缴纳至如下账号: (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9625.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地 址: 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厉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5025893 质疑联系人: 杨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7963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郑钢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1061822 质疑联系人: 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106181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 系 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986(投诉专用电话) 附件信息: 报价表.pdf 313.7K 无人驾驶航空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x 672.8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366.5K 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pdf 259.3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99.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