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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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MJJR[GK]2026001-1 项目名称:B2型生物安全柜等设备一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9,000.00元 采购包1(B2型生物安全柜): 采购包预算金额: 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B2型生物安全柜 2(台) 否 排风量:100%排风; 高效过滤器的漏过比率:≤0.005%; 适用人数:双人单面 9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 采购包2(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 19,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台) 否 仪器采用化学发光法,与配套的检测试剂共同使用,检测包括MDA5,KL-6,ds-DNA等自身免疫病相关项目。反应杯和试剂加载能够实现不停机加载,不影响实验正常进行。 19,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 采购包3(医用冰箱): 采购包预算金额: 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7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医用冰箱 1(台) 否 2-8°用于储存冷藏药品等,实时温度监控,温度异常报警,有效容积≥890L。 2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 采购包4(半自动石蜡切片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 11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半自动石蜡切片机 1(套) 否 含摊片烤片机。石蜡切片机是一种专门用于将经过石蜡包埋的组织样本切成薄片的精密仪器。摊片烤片机,亦称病理组织漂烘仪或捞片展片机。适用于组织病理学、生物学、形态学、化学、临床和细菌学等实验室中对动植物和人体的组织切片进行摊片烤片烘片。 115,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 采购包5(全自动医用切割封口打印一体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 3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全自动医用切割封口打印一体机 1(台) 否 用于灭菌包装材料医用纸塑袋的自动切割、封口、打印功能。带触摸显示屏,外壳至少为304不锈钢。封口温度可调,封口留边宽度可调;可导出数据;具备封口检测功能。具备打印布局功能,可以调整打印项目的打印显示和顺序。尺寸要求:长度约1000mm~1050mm;宽度约200mm~300mm;高度约200mm~300mm。 34,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 采购包6(输液泵): 采购包预算金额: 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1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输液泵 30(台) 否 精确控制输液速度和剂量,用于静脉麻醉、升压/抗心律失常药物输注、婴幼儿输液等要求精准给药的场景 9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 采购包7(雾化器): 采购包预算金额: 11,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45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7-1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雾化器 11(台) 否 将药液雾化供患者吸入,用于哮喘、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治疗 11,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即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 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⑤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 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即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 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⑤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 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5: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6: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7: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