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TJC2026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行唐县公安局辅警统一更换服装及标识费用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内容: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供货。更正为: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完成量体,10日内完成供货且验收合格。2、原内容: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商务标内容

6、其他 / 。更正为: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商务标内容

6、验收规则 交货验收时,采购方将组织抽检,质量、数量按公安部交收检验规定执行。如货物检测不合格,采购方有权退货,并拒绝支付货款,同时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交货验收时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原内容: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三)其他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供货。2、售后服务基本要求:到货后我方统一组织验收,服装款式、数量、面料、标识任一不符合标准,我方有权整批拒收,乙方限时无偿更换,不得延误辅警日常执勤使用。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壹年。质保责任: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原因(非人为或不可抗力所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提供免费更换服务。费用承担:所有因质保产生的全部费用(含人工、材料、运输、保险等)均由供应商承担,且不得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更正为: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三)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完成量体,10日内完成供货且验收合格。2、售后服务基本要求: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壹年。质保责任: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原因(非人为或不可抗力所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提供免费更换服务。费用承担:所有因质保产生的全部费用(含人工、材料、运输、保险等)均由供应商承担,且不得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其他事项不变。 请各位投标人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更正公告中重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因未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造成无效投标(响应)等后果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负。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行唐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行唐县永昌北路88号 联系方式:0311-69118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行唐县衡阳大街481号 联系方式:0311-82685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泰 电 话:0311-6911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