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5263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混合动力碎石清石系统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 ★2、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1)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运输、税费、验收等与本项目有关一切费用, 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款的百分之百(100%)。 ★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采购人验收报告填写。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3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供方需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故障。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场维修的,每延误一小时应向需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超过2小时仍未到达的,需方可自行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出现三次以上供方无法解决的故障或者供方未按期解决的故障,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返还需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并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6、提供配件:≥8年。 ★7、售后服务网络: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能提供至少是省内的本地专业售后服务机构或授权专业售后服务机构及专业工程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售后服务网络承诺书,格式自拟) ★8、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提供固定的技术优良的维修技术人员。保修期满后,保证终身维修,备品备件按供应商成本价充足供应,维修技术人员按行业标准收费。 ★9、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应提供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培训直至能完全独立操作,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操作手册。 ★10、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1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2、采购活动中如有虚报和欺瞒,一经发现采购单位将拒绝付款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必须赔偿采购单位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3、违约责任:1.供应商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供货金额0.05 %的违约金,逾期1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应商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应商需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应商支付逾期金额0.05 %的违约金,逾期10日的,供应商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二、技术要求
★(一)混合动力碎石清石系统1套。 (二)混合动力碎石清石系统技术参数要求: 1、在碎石的同时,主动将击碎的结石碎片直接清理到患者体外。 ▲2、主机为一体机,必须具备两个能量源,可同时产生两种能量:超声能和气压弹道能;必须有三种以上碎石方式,每一种方式都可以单独碎石并可以同时作用于结石。 3、治疗中不损伤人体软组织,无热产生,不损坏内窥镜。 4、可精确设置治疗参数,并对治疗参数进行储存。 5、配有专门的结石收集装置,能够自动收集结石碎屑,以备后续研究之用。 ▲6、主机必须装备吸附调控泵,必须能对负压吸引的流量大小进行调控。 ▲7、超声频率:23--26KHz ▲8、超声能探针尖端主振幅:≤80μm ▲9、气压弹道能能量:不小于80mj 10、气压弹道能探针尖端振幅范围:0.5mm--2.0mm 11、气压弹道能频率:1次/S--12次/S,同时连续可调 ▲12、吸附调控泵最大负压≥0.07Mpa,最大抽水效率不小于1L/min 13、安全级别:EN-60601-1:Class I;供应部分 BF;IP20(脚踏:IP×8) 14、压力供应:3.5~6.5bar 15、操作环境:温度:+10~ + 30°C;相对湿度:30~75%;大气压力:700--1060hPa 注: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2)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3)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要投标人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9日18时00分至2026年08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下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启工街道卫工北街44号11号楼6楼)或将加密版电子备份文件发至312353927@qq.com邮箱。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 024-96615-10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方式: 010-81168571、024-82812388-1001 邮箱地址: 312353927@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78350010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炼、闫笑竹、闫冠吉 电 话: 010-81168571、024-82812388-100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