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262600472011 项目名称: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装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4010840 最高限价(如有):4010840.00 采购需求: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装备购置项目,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6-2920630。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注:供应商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兴文道306号 联系方式:0316-5238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04室 联系方式:0316-5905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316-590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