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6-24 2、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虞城县细颗粒物及臭氧成因分析协同管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0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虞城县细颗粒物及臭氧成因分析协同管控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6〕340号 3、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6-24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2100000元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E4114002441000392001001 虞城县细颗粒物及臭氧成因分析协同管控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北京圣通和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178号院1号楼5层522(3) 2,085,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79.9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虞城县细颗粒物及臭氧成因分析协同管控项目 虞城县细颗粒物及臭氧成因分析协同管控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验收。 12个月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验收。

四、评审专家名单

顾传学、王琰琰、朱春蓉、叶文、李博文(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30,02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 地址:虞城县滨河路综合楼8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537092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2幢1单元4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729200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729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