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KXZJ-XS2026-017

二、项目名称

墙头镇海山屿无居民海岛用岛报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80000(元) 宁波海洋研究院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乡七星南路35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墙头镇海山屿无居民海岛用岛报批项目 墙头镇海山屿无居民海岛用岛报批项目 使用无居民海岛审批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海岛基础调查及数据资料收集、单岛规划编制、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编制、无居民海岛报批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无居民海岛报批工作、组织用岛报批材料评审会 提供的成果资料须保证墙头镇海山屿无居民海岛用岛报批项目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复,并取得象山县海山屿开发项目不动产权证书1本 2027年6月30日前提交《象山县海山屿保护和利用规划》、《象山县墙头镇海山屿开发项目开发利用具体方案》、《象山县墙头镇海山屿开发项目论证报告》等成果资料 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微,丁小陆,朱志祥,张子江,康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的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56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象山县墙头镇观海南路28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康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65810451 质疑联系人: 孙志敏 质疑联系方式: 0574-6581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家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65773759、15058009060 质疑联系人: 史军挺 质疑联系方式: 0574-657737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 联系人 : 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575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