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783265570010000021-JHHSZFCG2026-CS-C020

二、项目名称

湖溪镇楼店村高铁安置区污水建设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1045107(元) 浙江铂洲建设有限公司 东阳市东阳江镇总部中心2号楼316室 82.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湖溪镇楼店村高铁安置区污水建设工程 湖溪镇楼店村高铁安置区污水建设工程 湖溪镇楼店村高铁安置区污水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沥青路面拆除及恢复约607.68㎡,II级钢筋砼承插管DN300污水管约1177米,UPVC-dn110管约250米,预制装配式φ700mm圆形成品污水井检查井58座,预制装配式φ1000mm圆形成品污水井检查井23座,预制成品500*500mm街坊井67座,污水井铭牌81套等内容。 90日历天 俞杭萍 浙233202220230371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侃,俞良爱,吴潇,俞捷(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海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计取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湖溪镇通新路1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706799958 质疑联系人: 史宇东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661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金华市海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阳市汉宁东路107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杜海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505898976 质疑联系人: 包工 质疑联系方式: 1377753991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采购办 地 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联 系 人:东阳市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77 附件信息: 湖溪镇楼店村高铁安置区污水建设工程(1)(1).docx 369.5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96.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