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026)43120000002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公安局反恐基地办公用品(家具)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8月6日
二、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原采购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注:以上CMA检测报告:①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标注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如有分包,则须写明分包机构名称、具备分包项目资质的CMA证书编号、分包报告编号,否则报告无效;②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查询的截图(http://cx.cnca.cn)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官网查询的截图,且编号一致。未提供查询截图或信息不一致的,该检测报告视为无效;③针对每个产品不同的检测内容,均须完整体现在同一份检测报告内,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现更正为: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注:以上CMA检测报告:①提供 有效期内的标注 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如有分包,则须写明分包机构名称、具备分包项目资质的CMA证书编号、分包报告编号,否则报告无效;②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查询的截图(http://cx.cnca.cn)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官网查询的截图,且编号一致。未提供查询截图或信息不一致的,该检测报告视为无效;③采购文件中要求需提供检测报告的,应提 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标注 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化市公安局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 联系人:危女士 电话: 18075996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泰平盛世 B栋一单元26层03号 联系人:黄女士 邮 编: 418000 电 话: 19118556061 附件信息: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