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XL-26-21

二、项目名称

编制《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规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82号 报价:19800(元) 94.7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编制《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规程》项目 编制《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规程》项目 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墙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材料4.建筑设计5.热工设计6.结构设计 7.建筑施工与质量验收以及附录、条文说明等。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质量除满足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及有关标准的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者废止”,同时,为落实标准化改革“精简整合”要求,减少碎片化标准数量,构建结构清晰、层次合理的地方标准体系,降低年度复审、宣贯管理成本,经过复审,新疆地方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应用技术规程》(XJJ099-201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XJJ100-2018)满足合并修订条件,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7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 合格(符合采购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红,刘卉,徐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 [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本项目为服务,中标(成交)人按照中标价计算支付。 公司名称:新疆鑫粮汇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龙盛街支行 账 号:1070 7897 8821 行 号:1048 8100 417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 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楼A座 联系方式: 0991-28309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鑫粮汇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街道四平路266号科创花苑A1栋 联系方式: 181191745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文龙 电 话: 18119174554 2026年08月07日 2026年08月19日 1 附件信息: XL-26-2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规程》.doc 405.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