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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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223-00065 项目名称:2026年西丰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03包猪肉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基本要求

★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服务范围:为西丰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提供食堂日常所需冷鲜猪后腿肌肉产品供应及配送。 2.项目服务要求:资格要求: (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畜禽屠宰许可证》。 (2)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所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畜禽屠宰许可证》。 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肉》GB2707-2016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当地中小学食堂食材管理相关规定。 3.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项目年需求量:预计125000斤,具体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5.项目配送地点:以各义务教育学校指定地点为准。 ★ (二)项目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须包括基础价格:基础价格为辽宁省发改委信息公开中公布的辽宁主要农副产品市场猪肉每月价格的平均价;价差:价差为冷鲜猪后腿肌肉价格与省发改委发布的每月平均价的价格差;服务费:服务费包括包装、配送、仓储、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初加工服务费、检测费、人员费用、利润、不可预见费及其他完成本次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且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含税价。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报价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信息公开栏目价格监测6月份21天鲜猪后腿肌肉平均基础价格8.79元+6月16日询价后的价差1.76元+7月2日询价后的服务费最高限额3.31元共计13.86元进行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 ★ (三)项目结算 1.结算价格:结算价格=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每月公开栏目价格监测基础价格+价差+服务费最高价三项价格之和乘以报价折扣率进行结算。 2.结算方式:中标方次月前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经食堂采购员、食堂负责人、食堂验收人员、食堂保管员签字确认的配送凭证(四联单)与采购人一并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报价折扣率后的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待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后,根据采购人相关财务规定进行结算。因财政困境产生的滞后付款,中标方应给予理解。 3.需由中标单位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支付货款,因中标单位开具发票问题导致的付款延迟,采购人不承担延迟付款相关责任。

二、服务标准

★ (一)中标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1、中标方必须有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且信誉良好。 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 3、中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也不可委托其他商家代为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猪肉的具体需求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5、中标方必须全程冷链配送至西丰县各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指定位置,不允许学校自行取货。因猪肉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方不得因其它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时间。 7、有质量问题的需无条件调换货物并配合进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二)货物配送及验收要求 1、货物包装要求 货物(即猪肉)在出厂时,中标方按照采购人对货物的需求部位进行分割,塑封包装,符合GB7718-2025标准,贴有检验码、生产日期、屠宰检疫合格证明编号、营养成分表、包装完整清洁、无破损污损,避免肉品交叉污染。 ★ 2、货物配送要求 采购方定期将下一周各校的实际用量发给中标方,中标方根据学校提供的货物需求,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备好货物,货物需求日9点前运送至指定地点。中标方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供货清单、相关的检验检疫报告,经接货人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从猪肉出厂至送达地点全程冷链配送。 3、货物验收要求 ★1)索证验收 学校第一步查验货物各种凭证,如不合格,直接拒收。货物凭证主要包括: 猪肉交货时须提供的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成品出厂检测报告》复印件。 ★ 2)质量验收 学校通过货物外观、色泽、气味、质感(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重量逐一核查,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单,验收单作为付款依据,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 ★ 3)保质期验收 中标方提供的货物须按照允许的保质期发货。 ★ 4)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如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资质不全等问题时(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方负责在县域内1小时、乡镇学校2小时之内补换货,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批次问题肉品全部退货,留样备检。 4、全部参与屠宰、切肉、分拣、包装、运输人员需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

三、冷鲜猪后腿肌肉的具体质量标准

1、冷鲜猪后腿肌肉的药物残留量、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以及重金属含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2、冷鲜猪后腿肌肉中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所污染。必须在出厂前完成分割打包。 3、冷鲜猪后腿肌肉不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注水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提供冷冻肉、冻改鲜肉、病猪肉。 4、冷鲜猪后腿肌肉不得掺假、掺杂、伪造或以其它部位替换,影响营养卫生。 5、冷鲜猪后腿肌肉应足斤足两,误差必须低于1%。 6、冷鲜猪后腿肌肉不得是来自疫区或是与疫区毗邻的地方。 7、冷鲜猪后腿肌肉不能含有瘦肉精。 8、新鲜的界定。新鲜的界定:将猪屠宰后的酮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必须保证酮体在0-4℃的范围内持续排酸24至48小时。同时,在后续的加工、流通和销售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在0-4℃的范围内。 ★

四、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方有如下行为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及损失。 (1)中标方将其中标后供应的产品以转包、委托、合作等其他方式交给第三方运营的; (2)中标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 (3)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的; (4)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 (5)提供虚假资质/检测报告的; (6)虚报货物价格、数量,故意抬高价格等行为的; (7)不出具发票,或出具的发票不是中标方开具的,或出具虚假发票的; (8)中标方授权的经销商未经采购人允许,私自拆除货物包装进行换货或二次分割的; (9)违反中标方义务中任意一条的; (10)其他未列明违法违规行为的;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的服务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中标方应听取并积极采纳。 3、中标方所提供的冷鲜猪后腿肌肉如符合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不得拒绝接收。如拒绝接收,后果由采购人负责。 ★

五、中标方的权利

1、中标方有权要求学校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 2、中标方有权要求学校按约定及时给付双方核对确认的货款。 ★

六、履约保证金

5万元,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采购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使用

一、扣罚1000元情形

1、未按采购人需求时间配送迟到2个小时内 2、供应数量弄虚作假 3、配送人员抽查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 4、肉类供应与采购需求不符 5、未及时进行补、换货

二、扣罚3000元情形

1、经抽查无法出具肉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 2、使用非冷链车供货 3、供货产品包装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 4、供货产品经抽查非投标文件承诺生产厂出品

三、扣罚5000元情形

1、经抽查未经内检就供应 2、经抽查生产厂家有生产卫生问题 3、供应产品配送迟到导致影响学生餐饮 4、委托非投标配送人员进行产品配送,经查与投标单位无劳动关系 5、擅自更换供应产品品类

七、2026年9月西丰县各学校地址

序号 学校 学校地址 1 东方红小学 西丰县西丰镇 2 鸿志小学 西丰县西丰镇 3 振兴小学 振兴镇振兴村 4 凉泉小学 凉泉镇凉泉村 5 安民小学 安民镇安民村 6 郜家店小学 郜家店镇郜家店村 7 陶然小学 陶然镇平岭村 8 天德小学 天德镇天德村 9 柏榆小学 柏榆镇柏榆村 10 德兴小学 德兴乡德兴村 11 钓鱼小学 钓鱼镇钓鱼村 12 明德小学 明德满族乡明德村 13 和隆小学 和隆乡和隆村 14 金星小学 金星满族乡金星村 15 平岗九年一贯制 平岗镇平岗村 16 房木九年一贯制 房木镇房木村 17 营厂九年一贯制 营厂满族乡营厂村 18 成平九年一贯制 成平满族乡成平村 19 振兴中学 振兴镇振兴村 20 凉泉中学 凉泉镇凉泉村 21 安民中学 安民镇安民村 22 郜家店中学 郜家店镇郜家店村 23 天德中学 天德镇天德村 24 柏榆中学 柏榆镇柏榆村 25 和隆中学 和隆乡和隆村 26 一中 西丰县西丰镇 27 二中 西丰县西丰镇 28 特教 西丰县西丰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畜禽屠宰许可证》。 (2)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所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畜禽屠宰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1日16时00分至2026年08月3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铁岭市西丰县美麟公馆3栋3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