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503-009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本项目 第五章评标办法
二、评审原则及程序
(二)评审程序 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更正后的内容为:7.1对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1日14时1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响应文件除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外,将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ongli_bx@163.com ),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各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自行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到时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接到最后报价通知后,使用CA锁(数字证书)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限为自接到最后报价通知时起30分钟止。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最后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溪湖区民政局 地 址: 本溪市溪湖区民主东路16号 联系方式: 15041401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高峪新馨家园15号楼1-3-5 联系方式: 024-44528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科宇 电 话: 024-4452858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