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50201]XMZS[GK]2026025
二、项目名称
厦门市“政务+AI”智能体应用一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沙洲湖科创园江帆路8号 4,569,000.00元 82.7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1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厦门市“政务+AI”智能体应用一期 从满足厦门市实际诉求出发,为全市市直单位、区级单位提供大模型应用开发基础能力平台(包含但不限于政务外网、金宏网),包含3套智能体开发平台,满足政务服务类、机关办公类、社会治理类和辅助决策类的个性化智能体搭建。 政务+AI项目基于全市统一算力底座搭建智能体应用服务,为全市市直单位、区级单位提供大模型应用开发基础能力平台,满足政务服务类、机关办公类、社会治理类和辅助决策类的智能体搭建。 项目建设及服务期: 1.项目建设周期: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平台及应用场景的部署、调试,具备提供服务能力并交付使用。 2.服务期:自具备服务能力并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并在此基础上延长9个月。 响应厦门市“政务+AI”智能体应用一期技术要求,能够满足平台所有要求。 900,000.00 1-1-2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厦门市“政务+AI”智能体应用一期 本项目聚焦厦门市公安局、市数据管理局、市信访局、市委网信办、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等部门的业务需求,提供覆盖政务服务类、社会治理类、机关办公类和辅助决策类智能体服务。本项目按照30个应用场景提供服务。 提供政务服务类、社会治理类、机关办公类、辅助决策类共30个应用场景开发服务。 项目建设及服务期: 1.项目建设周期: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平台及应用场景的部署、调试,具备提供服务能力并交付使用。 2.服务期:自具备服务能力并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并在此基础上延长9个月。 响应厦门市“政务+AI”智能体应用一期技术要求,能够满足平台所有要求。 3,669,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康建斌 评审专家: 林秀清 、 朱小琴 、 陈发 、 刘春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中标总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d.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政务+AI”智能体应用一期:4.355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厦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 联系方式: 0592-285878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 0592-2297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游毅超、洪启明 电话: 0592-2297876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