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 项目编号

BZQC2026CG062号

二、 项目名称

亳州市第三完全中学计算机化考试设备更新及新建项 目

三、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 609号 中标 金额: 壹佰伍拾玖万零贰佰捌拾元整 ( 1590280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计算机 1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主机 , XC-P514P-B-1110031;显示器 , DS-D5024FX-B 数量: 2套 单价: 46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耿涛、梁高、黄爱芹、朱红光、王宇(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 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投 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 202 6 年 7月30 日 3. 开标 日期: 202 6 年 8 月 20 日 4.资格能力条 件: 详见附件 5.业绩: 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 6 年 9 月 2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 中标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 0558-5539950 (五)领取通知书: 中标 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详细评分汇总排序表、分项报价表、否决投标的情况、主要业绩评审表、本国产品声明函.pdf 202 6 年 8 月 21 日 附件信息: 中标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