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CBNB-20261308G
二、项目名称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采购光子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880000(元) 浙江纳微迅贸易有限公司 大世界五金城6幢214室 2 投标报价:708000(元) 华东医药宁波销售有限公司 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169号丰华名都商务楼5层 3 投标报价:368000(元) 宁波春涵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百福大厦820、82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光子治疗仪 光子治疗仪 以色列科医人 M22 1 880000 2 钬激光 钬激光 上海瑞柯思 SRM-H1B等 1 708000 3 眼底激光仪 眼底激光仪 法国光太 VITRA2 1 36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猛,裔士源(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张亚海,胡飞琴,马智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费率下浮20%,以每标项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每标项的中标人分别收取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人民币23,472.00元(标项一人民币10,560.00元,标项二人民币8,496.00元,标项三人民币4,4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地 址: 象山县丹东街道东谷路291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65736691 质疑联系人: 葛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65736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 0574-8742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亮、蒋海佳、戚鸿涛、印莹、王鸯鸯、张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8090213 质疑联系人: 李艳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4236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0574-65265612 联系人 : 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CBNB-20261308G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采购光子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定稿.doc 724.1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31.3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37.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