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FJHZ[GK]2026002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晋安区医院)血透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60,000.00元 采购包1(血液透析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 2,4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2100-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机 20(台) 否
一、主要用途
为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二、技术参数
1.具备中/英文操作界面切换功能,满足不同医护人员使用需求。2.采用≥10英寸液晶触摸显示屏,治疗数据数值化显示,方便观察记录。3.拥有报警灯,报警铃音,可帮助医护及时准确判断报警类型。4.具备多重安全控制系统(驱动、监视和控制功能分离设计),具有电磁兼容(EMC)防护功能,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5.电源AC 220-240V,50/60HZ,体积小巧。6.可进行醋酸盐与碳酸氢盐透析。7.具备自动消毒功能,支持水洗模式及不少于2种消毒模式(如化学消毒、热消毒等),消毒参数可预设和存储。8.透析液安全模式功能:准备完成后可自动停止,节约透析液和反渗水。9.透析重要参数在线图表监测功能。将(AP,VP,DP,TMP,电导度)时实在线监测以曲线记录过程,以利医师掌握治疗过程。10.超滤系统:采用容积式超滤控制或流量平衡控制等密闭回路超滤系统,确保超滤精度,超滤误差不超过±1%。11.兼容多种透析液配方,机内可预设记忆多种配方。12.高级报警功能可提示报警的原因与排除的方法。13.血泵可以单独使用:做血液灌流时不需透析液在机循环。14.内部水路工作状态实时动态显示,内部零件自检与使用寿命显示。15.具备以下安全监测技术:15.1动脉(AP)压监测不超过-400~+400(mmHg)±10(mmHg);15.2静脉(VP)压监测不超过-300~+500(mmHg)±10(mmHg); 15.3透析压(DP)监测约-350~+350(mmHg)±3(mmHg);15.4跨膜压(TMP)监测不小于约-350~+350(mmHg)±10(mmHg);15.5超滤率范围0-4L/h;15.6透析液流速范围:300~800ml/min可调,支持高低流量透析功能,流量精度误差不超过±5%;15.7透析液温度调整范围:33~40℃连续可调,具备过温保护功能(过温保护点不高于42℃),温度精度误差不超过±0.5℃;15.8电导度浓度:支持醋酸盐/碳酸氢盐透析,电导度范围12.0~16.0mS/cm多档可调,具备高低钠透析功能,电导度精度误差不超过±0.1mS/cm;15.9血液流速:血泵适用大小管径血液回路管,流速范围0, 20~600ml/等功能(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46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8-25 至 2026-09-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15 09:3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7-1309单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地址: 连江中路133号 联系方式: 0591-83668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7-1309单元 联系方式: 0591-83308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蔚、刘思琪、赵博瑞 电话: 0591-8330858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5日 相关附件: 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晋安区医院)血透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350111]FJHZ[GK]202600220260820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