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6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新机场公安分局食堂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采购需求与评审因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28 09:15:00,更正为:2026-09-10 13: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8-28 09:15:00,更正为:2026-09-10 13: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A区开标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更正事项 各供应商: 接采购人通知,对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

一、评审因素技术项第

8项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18KW单头汤炉”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产品依据 GB/T 26572-2011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对散热风扇、磁控开关、显示器、控制板、IGBT、整流桥的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邻苯二甲酸盐(酯)(DBP、BBP、DEHP、DIBP)进行检测,结果均合格。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获中标,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完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对应技术清单序号 EO5“18KW单头汤炉”中第9)项要求做相应调整。

二、评审因素技术项第

13项删除,分值移动到第14项。 对应技术清单序号 E09“28KW 900单头大炒炉 ” 中第 7)项要求删除。

三、评审因素技术项第

14项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28KW900单头大炒炉”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产品依据GB/T 26572-2011标准,对外壳部件、发热盘部件、异步电动机、电源线、水龙头部件、软管、风扇部件、档位控制器、黑色接口、黑色固定塑料、显示屏部件、机芯箱体、显示接口、IGBT模块部件、蓝色电路板、电路板、连接条部件、变压器、线圈接口、IGBT部件、整流器部件、直流滤波电容、谐振电容部件、小电路板的铅、镉、汞、六价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通过XRF筛选和确认化学检测,结果判定符合。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获中标,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完全满足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对应技术清单序号 E09“28KW 900单头大炒炉 ” (原)第 8)项中“(检测单元名称≥418项)”要求删除。 以上修改详见招标文件和附件 2、《厦门新机场公安分局食堂建设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定稿)更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招投标各方均具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厦门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埭辽路15号 联系方式: 0592-573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 0592-2297862、2200055、2297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焱、曲昕、李伊婷 电话: 0592-2297862、2200055、2297851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