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NZC2026-C2-260114-GXG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宾阳县新圩镇梁凤村委鹤头村卢屋坟路口至看羊岭甘蔗产业路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 第一节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以上更正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宾阳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宾阳县新圩镇四镇街168号 联系方式: 0771-8120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6-1号南湖翠苑4层0431A号、0431B、0431C号 联系方式: 0771-5725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樊结 电 话: 0771-5725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