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KLDL2026044

二、项目名称

北仑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朱旭昌宅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306614(元) 宁波新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走马街83号009幢1-9、2-1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北仑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朱旭昌宅修缮工程 北仑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朱旭昌宅修缮工程 朱旭昌宅位于北仑区柴桥街道芦江北路76号,始建于民国,占地面积792㎡,建筑面积462㎡。朱旭昌宅用材精细,雕刻精美,因年久失修及人为改造,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该建筑,实施本工程项目,具体详见第五部分“采购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需求” 120日历天 王海侠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浙233202420241967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敏,余知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金家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971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万景山路213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余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6786651 质疑联系人: 余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6786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凯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106-1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李心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658452708 质疑联系人: 胡骏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68360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传 真: / 联系人 : 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383756 附件信息: 北仑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朱旭昌宅修缮工程(定稿).doc 599.9K 中小企业声明函 683.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