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00-07994 项目名称:2026年盘锦市工伤预防培训及宣传项目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服务需求 目标(聚焦、具体、可衡量) 目标达成情况的衡量方法及量化指标 宣传覆盖盘锦市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不少于100家,覆盖职工不少于5000人 开展职业病防治与工伤预防宣传不少于3期,宣传覆盖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及一线职工不少于500人。 项目结束后,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和工伤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宣传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率需达到90%以上 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要求内容详细、时间明确。 宣传类项目(详细描述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参加人数、所用材料、广告等内容) ★1、线上活动 报纸:2026年期间,定期在盘锦日报/辽河晚报刊登的职业健康知识。 公众号:每月在视听盘锦、健康盘锦、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卫生监督所)等公众号至少发表一篇与职业健康、工伤相关的文章或视频。 有奖答题: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对公众进行公众号线上有奖答题领红包活动。 广告:在视听盘锦、交通文艺广播等融媒体平台上进行定期播放职业病防治、工伤预防等相关公益广告、公益宣传视频。 直播间:在视听盘锦、交通文艺广播等融媒体平台上进行不少于10场的职业病防治、工伤预防相关的知识讲座,并在快手平台上进行视频直播。 ★2、线下活动 宣传海报折页:制作2000张职业健康素养60条的系列海报,制作宣传周海报2000张,20000张宣传折页,其中职业健康素养宣传折页8000张,预防粉尘、毒物、噪声的宣传折页各4000张,线下宣传时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发放给用人单位。 职业健康竞赛:举办职业健康知识竞赛活动,竞赛题目涵盖职业病防治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工伤预防、防护设备使用等内容;设置个人赛与团体赛,对获奖个人与企业/单位给予荣誉证书及相应物质奖励。参与企业不少于10家,参与职工不少于100人。编制竞赛题库200道(分难易程度),准备荣誉证书、物质奖励若干。 宣传成果检验:系列宣传活动结束后,随机抽取重点行业的100人进行职业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调查,验证宣传效果的同时进行强化宣传。 3、风险分析及应对预案:分析项目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如何应对。 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明细表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主要依据及理由 ★1 报纸 6次 2026年期间,定期在盘锦日报/辽河晚报刊登的职业健康知识。 ★2 线上有奖答题 1次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对公众进行公众号线上有奖答题领红包活动 ★3 广告投放 90次 在新闻综合广播、视听盘锦等融媒体平台上进行定期播放职业病防治、工伤预防等相关公益广告 ★4 广播直播 10次 在新闻综合广播等融媒体平台上进行不少于10场的职业病防治、工伤预防等相关的知识讲座,并开通同步快手直播视频平台 ★5 视频 录播 4次 在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演播厅录制并通过新媒体平台宣讲职业病防治、工伤预防等相关的知识讲座 ★6 宣传海报折页 1次 制作2000张职业健康素养60条的系列海报,制作宣传周海报2000张,20000张宣传折页,其中职业健康素养宣传折页8000张,预防粉尘、毒物、噪声的宣传折页各4000张,线下宣传时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发放给用人单位 ★7 职业健康竞赛 1次 举办职业健康知识竞赛活动,竞赛题目涵盖职业病防治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工伤预防、防护设备使用等内容;设置个人赛与团体赛,对获奖个人与企业/单位给予荣誉证书及相应物质奖励。参与企业不少于10家,参与职工不少于100人。编制竞赛题库200道(分难易程度),准备荣誉证书、物质奖励若干 ★说明: 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各项目须列出明细清单; 2.列明宣传物料明细费用、场地设备租赁费、宣传媒体投放费等,并对单价提供详细说明。 3.所有宣传项目均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布/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001包、002包不允许兼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日23时59分至2026年09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3、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4、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联系方式: 0427-221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邦润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风华小区2-27-571-5 联系方式: 13154280969 邮箱地址: pjbrzx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 盘锦邦润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934845969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谷先生 电 话: 0427-22100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