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6]1081号 项目名称: 沙湾市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230000 最高限价(元): 22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沙湾市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23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检验试剂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制造商,中型、小型、微型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须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制造商的部分不低于6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仅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可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无需备案的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至 2026年09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沙湾市人民医院 地 址: 沙湾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15909935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福建大厦2号楼1309室 联系方式: 13319933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浩宇 电 话: 13319933808 附件信息: 终-沙湾市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pdf 786.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