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05-2026-00343 项目名称:莞城新博厦、科技园、天宝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72,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口腔CBCT机等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 1,920,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口腔CBCT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760,000.00 - 1-2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医用数字摄影(DR)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50,000.00 - 1-3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点阵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 - 1-4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超短波电疗仪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98,400.00 - 1-5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皮肤光疗仪器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72,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采购包2(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 1,352,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90,000.00 - 2-2 临床检验设备 阴道分泌物检测仪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 - 2-3 显微镜 显微镜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 2-4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肺功能检测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96,000.00 - 2-5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一氧化碳)呼气分析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33,200.00 - 2-6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峰流速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 - 2-7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身高体重测量仪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 - 2-8 临床检验设备 碳13呼气检测仪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76,000.00 - 2-9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吸痰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2-10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超声洁牙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9,600.00 - 2-11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超声喷砂牙周治疗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76,000.00 - 2-12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印模调拌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 - 2-13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移动技工台(含喷砂、打磨)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 - 2-14 口腔设备及器械 石膏修整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 - 2-15 口腔设备及器械 技工抛光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 - 2-16 口腔设备及器械 压膜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9,600.00 - 2-17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红外光灸疗机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96,000.00 - 2-18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电脑中频治疗仪 25(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5,000.00 - 2-19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电针治疗仪 25(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2-20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颈腰椎治疗多功能牵引床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137,400.00 - 2-21 中医器械设备 中医熏蒸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 - 2-22 中医器械设备 艾灸仪 6(台)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 - 2-23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TDP灯 25(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500.00 - 2-24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烟雾净化器 3(部) 详见采购文件 10,500.00 - 2-25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超声波治疗仪 3(部)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口腔CBCT机等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口腔CBCT机等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本产品医疗器械管理类别。 (4)若本项目所投设备属于射线装置/放射性医疗器械:投标人须具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匹配本项目设备类型及经营活动类型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符合监管豁免规定的除外(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非射线装置/放射性医疗器械不适用本条要求。 采购包2(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本产品医疗器械管理类别。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至 2026年09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 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5号市民广场北楼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等。 5.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6.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及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7.公告附件招标文件PDF版与word版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莞市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莞城计划生育服务所、东莞市莞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东莞市莞城学院路2号高富楼 联系方式: 0769-22108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5号市民广场北楼七楼 联系方式: 22203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蓬肖琼 电 话: 22203389 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 2026年08月26日 相关附件: 莞城新博厦、科技园、天宝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2026082603).zip 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pdf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委托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