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1-00086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30000.00 最高限价(元):163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5〕49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辽自然资发〔2025〕5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土地综合整治摸底调查、白清姚千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2.工作内容要求(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摸底调查。为满足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策划需求,在实施方案编制前期围绕白清姚千街道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以及“三区三线”划定等空间布局优化等方面进行摸底调查。(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在全域摸底调查和统筹谋划基础上,以白清姚千街道为实施单元,依据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按单元编制《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4年12月);(3)《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5〕49号);(4)《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辽自然资发〔2025〕50号);(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所提交的成果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成果形式(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摸底调查工作形成白清姚千街道综合整治潜力数据图层和图件;(2)《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形成方案文本、附表、附图和数据库。2.项目交付《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批准,按合同约定取得实施方案批复,支付合同价款100%。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3.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履约地点:苏家屯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需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符合采购人的编制进度及安排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视为项目验收。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与国家、地方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的发展变化一致。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2)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7日23时59分至2026年09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自愿)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投标)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2号 联系方式: 024-89828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 邮箱地址: 261193597@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春艳、赵子淇、石增良、齐俭 电 话: 024-31918388-33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