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AS-2026-0731-03 项目名称:皇岗海关2026-2027年度关区内秩序维护(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3.6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皇岗海关2026-2027年度关区内秩序维护(保安)服务项目 1 项 保障皇岗海关关区内各监管区域、业务办公区域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办公秩序和公共秩序,防止破坏秩序安全的情况发生,并保证秩序维护(保安)服务工作持续、稳定运转。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承接单位 须 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 “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7)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①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同时提供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设立(成立)分公司相关备案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及《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②如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或经营场所)非深圳市范围内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承诺中标后合同履行前向深圳市公安机关进行项目备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至 2026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1)线上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报名网站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后进行办理。报名网站:http://121.37.194.19:7020/stock/stockProjectSupply/supplierApplyAdd。 (2)收款渠道: 统一采用投标人对公转账,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以标书购买费用实际到账确认项目投标报名情况,标书费未到账视为报名未成功。标书费申请开具发票需于一个月内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相关费用请各投标人公对公转账到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报名材料: ①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代替)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岗厦北站14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深圳海关门户网站(http://shenzhen.customs.gov.cn)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alebcn.com/)。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其他事项 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顺丰速运”的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供应商需盖章签署《供应商邮寄标书承诺书》(承诺书需找我司工作人员获取),扫描件优先发送至邮箱chenkang @calebcn.c n,供应商通过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不参与现场开标环节且认同开标结果。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24号皇岗海关 联系方式:丁淦0755-84396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岗厦北站14口) 联系方式:0755-82997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康、王芳、范舜炬、刘美娴、康娇艳 电 话: 0755-82997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