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646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菜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2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院本部、执行局、南曹法庭、十八里河法庭四个办公地点食堂提供菜品购买、配送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4、配送服务期限:两年; 5、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豫政采(2)20260922-1 1、采购内容: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院本部、执行局、南曹法庭、十八里河法庭四个办公地点食堂提供菜品购买、配送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河南仟膳供应链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万邦物流城水产市场综合副食区E7-102号 83.000 % 评审总得分:94.6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菜品采购项目(二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妍娟(评标委员会组长)、王鑫(采购人代表)、高锦、闫冰冰、薛玉珠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 收费金额:74,15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36号 联系人:马磊 联系方式:0371-63688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史岩岩 联系方式:15516165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史岩岩 联系方式:1551616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