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4848 项目名称:大青二楼恒湿展柜定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5185.78 最高限价(元):595185.78 采购需求: 查看 大青二楼临展厅改造恒湿展柜定制,是为了提升展陈品质,使文物状态稳定,观赏体验更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8日12时00分至2026年09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文博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少帅府巷48号 联系方式: 18640075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 024-83961750 邮箱地址: 191475976@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033061010200002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子悦 电 话: 024-83962418-80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