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50001]FJXH[GK]2026005

二、项目名称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招标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州采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二期)4#楼6层16办公-1 1,420,000.00元 99.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州采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招标项目 机关食堂物资采价遵循线上线下相结合原则,按价格波动特性分两类执行:低波动品类(大米、面粉、调味品、副食品、早点原料类)全年价格波动小,一年采价一次,于年度中标后首个月末执行;高波动品类(蔬菜、水果、活鲜、冻品、糕点、日常用品类)全年价格波动大,每月采价一次,采价窗口期为每月20日至月末,具体日期由采购人随机选取,未按时完成的3日内补采,节假日顺延,两类采价执行规则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所签订合同进行验收,同时还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的标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2年。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所签订合同进行验收,同时还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的标准。 1,42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岳鹏 评审专家: 黄子玲 、 周玲 、 徐妃娟 、 蔡赛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以预算金额200万元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收费费率标准:5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50(万元)-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0.9%;100(万元)-500(万元)按照0.5%收取。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称: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大支行;账 号:3505018840000000080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招标项目:1.4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 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情况:均合格 。 2、 本项目中标下浮率 为 29.00 %, 按中标报价折算的下浮率进行结算。即:结算单价 =基准价(市调采价)×【1-下浮率(报价下浮率)】 , 合同签订金额为 200 万元。 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为预算金额 200 万 元。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配送期限届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 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 联系方式: 0591-8702071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2层10办公 联系方式: 0591-83725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诗琦、陆明圆、张婉筠、史杰 电话: 0591-83725589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州采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