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JM2026-A087

二、项目名称

鹤山市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山市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创业大厦10楼 2,8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山市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项目): 货物类(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台式计算机 台式计算机主机 联想开天 开天M630Z-D295 10.0000(台) 9,500.0000 95,000.0000 1-2 便携式计算机 笔记本电脑 联想开天 开天X7h G1e-A012 4.0000(台) 11,000.0000 44,000.0000 1-3 平板式计算机 移动平板设备 Lenovo TB230XC 22.0000(台) 3,250.0000 71,500.0000 服务类(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4 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软件开发服务:林权综合管理模块、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系统模块对接服务、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升级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服务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服务时间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伟聪(采购人代表) 、 梁英杰 、 吴伟钊 、 文志伟 、 梁伟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委办发电〔2025〕15号)的规定,代理机构调整由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代理机构应收取的代理服务费由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项目的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标准按照《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以事定费方案》。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鹤山市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项目 2.26944 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山市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2.00 28.00 19.47 99.47 1 1 南京超图国信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2.00 22.00 20.00 94.00 2 2 广州南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2.00 18.50 19.37 89.87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50-8202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联系方式: 0750-3509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文丰 电 话: 0750-3509231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2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