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220260001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招选广安市广安区广安中学东南校区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机构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公告及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31 09:30:00,更正为:2026-09-03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8-31 09:30:00,更正为:2026-09-03 09:30:00。

一、原采购公告及文件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1: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满足以下 ①至②项其中一项要求: ①具备综合资质;②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现更正为: 采购包 1: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满足以下 ①至②项其中一项要求: ①具备综合资质;②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 建筑幕墙、 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各方所承担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投标客户端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投标(响应)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响应)函》线下填写并加盖公章,盖章完成后扫描上传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②因系统原因,联合体协议需线下签订并加盖各方公章,签订完成后,扫描上传并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同一个包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广安中学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南段10号 联系方式: 13056536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北段20号附201室 联系方式: 0826-690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游老师 电话: 0826-6901199 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8日 相关附件: 联合体协议相关资料.docx 采购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