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SXZC2026-64号 项目名称: 皮山县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皮山县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8001000 最高限价(元): 2398000,5603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皮山县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皮山县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基础诊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98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177台(套)医疗设备,包括ABS双摇病床、ABS三摇抢救病床、急救转运床、急救转运床、重症病房电动病床、骨科牵引床、骨科牵引床、挂式空气消毒机、移动式空气消毒机、移动式空气消毒机、除颤仪(带起搏功能)、注射泵、双泵注射泵、输液泵、身高体重血压一体机、悬吊数字化X射线机摄影仪(DR)、干式化学分析仪、脉冲磁场刺激仪、医用臭氧治疗仪、低频脉冲综合治疗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皮山县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皮山县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科诊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603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101台(套)医疗设备,包括心电监护仪、心肺复苏机、洗胃机、吸痰器、新生儿转运呼吸机、转运呼吸机、视频喉镜(大中小号)、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便携式电子支气管镜、床旁血液净化仪、控温仪、4通道微量注射泵、吊桥、血液恒温箱、医用暖风机、输血输液加温仪、麻醉监护仪、辐射台、便携式血氧饱和检测仪、高频电刀、高值耗材柜子、电动手术床、脑科电钻、耳鼻喉手术动力系统、小儿可视喉镜、暖箱、黄疸检测仪、尿动力分析仪、产科手术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符合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至 2026年09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皮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新城区东经三路 联系方式: 0903-6499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和田市人民路玉都国际广场银座14楼 联系方式: 0903-2038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炎钊 电 话: 0903-2038298 附件信息: 公告版设备两个标段招标文件(1).pdf 1.1M